投诉行业 |
京东投诉 | 投诉品牌 |
小米 |
投诉地区 |
湖北省黄石市 | 投诉人 |
张先生 |
投诉诉求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应向我作出三倍赔偿赔偿 |
投诉详情:
2024年1月16日在京东平台购买一个小米电动窗帘轨道。发货前商家承诺百分百正品,然而并没有给我发我所购买的商品,而是发了一个小夜灯,从此商家杳无音讯,怎么联系都不回复,此商家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无奈之下申请京东平台介入,京东平台存在保护商家的嫌疑,存在打压消费者的嫌疑,京东平台回应我是商家发错货,发错货我可以理解,给我补发即可,但是京东平台说补发不了,只能退款解决,因新房即将入住,耽误了我一个多月时间,导致我只能花高价购买其他品牌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