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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王女士 | |
投诉诉求 |
退款,损失在100元能接受 |
投诉详情:
我于2016年4月2 日,在携程网预订了景德镇中国陶瓷城店三间标间,一晚共624元,日期订在4月2日,入住时间是4月3 日,当时不小心把时间填写错误,随后一分钟内就打电话要求更改,但携程网拒绝更改时间,并且说该订单不能退款。
经过几次沟通,携程网只愿付200元的赔偿, 携程典型的霸王条款,我不能接受,我认为我根本没有消费而且及时告知商家修改订单,并不影响酒店的再次销售,所以携程网不给我退款的做法是完全没有理由,是不合理的,现投诉携程网,希望我的合理要求得到解决,万分感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