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京东投诉 | 投诉品牌 |
京东-Apple/苹果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诉人 |
黄女士 |
投诉诉求 |
商家应该支持退款 |
投诉详情:
2025年7月7日,我在京东苹果专卖店下单购买了一支苹果电容笔(订单号为:325059440207)。 7月8日下午收到货以后,我拆封试用了下,发现电容笔各方面都没有宣传得那么好,询问客服申请退货退款,客服态度较好,说我已经拆了包装封条且试用过电容笔了,没有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1、电容笔不属于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特殊商品,商家拒绝退货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 2、商家不允许消费者拆开封条查验电容笔是霸王条款,重侵犯了消费者对产品的基本查验权利,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2 ]35号)第7条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我在收到电容笔后进行拆封、试用的行为,是消费者对商品的合理查验,不影响电容笔的完好及二次销售,且收货后始终与网店客服保持联系协商退货事宜。因此,商家应当支持退货,其拒绝退货的行为是违法的,应当予以纠正。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