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淘宝网投诉 | 投诉品牌 |
淘宝-水益农旗舰店-红小嗨 |
投诉地区 |
河南省焦作市 | 投诉人 |
刘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一赔三,不满500按500元 |
投诉详情:
我于2024年2月17日晚,在淘宝平台<店铺名:水益农旗舰店>(经营证件照为博爱县食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肉松面包一物,于2月22日下午到货检查,发现店铺违法犯罪事实。 购买时店铺明确宣传“肉松≥10%”标识,本人已对购买全程录屏,到货后发现,食品配料表中使用“肉粉松”,并没发现“肉松”,国标GB/T 23968中已明确肉松与肉粉松的定义,商家利用“肉粉松”代替“肉松”进行虚假宣传,隐瞒误导消费者,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消费欺诈的,经营者应当退一赔三,不满500元按500元算。 R03;本人诉求为退一赔三,不满500元按500元算。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