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淘宝网投诉 | 投诉品牌 |
淘宝-好食期特惠食品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刘先生 | |
投诉诉求 |
按照原价商品十倍赔偿 |
投诉详情:
我于2023年10月15日在淘宝商店好食期特惠食品购买糕点,发现了质量问题,吃到了虫子,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商家不承担责任,拒绝承认有虫子,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按照《食品安全法》148条 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