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宁夏民安顺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民安顺医药”或“当事人”)因涉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等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
石大市监处罚〔2025〕1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8月19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一份,投诉举报人称其于2025年7月12日到民安医药连锁(永安康店),购买焊工医用退热凝胶1盒,鸡眼贴穴位压力刺激贴1盒,共花费金额20.8元。医用退热凝胶备案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完整皮肤,焊工医用退热凝胶标签标注:适用于眼部用眼过度、眼干、眼涩、眼疲劳、黑眼圈、视力模糊、酸胀、异物引起的发热肿胀等不适症状,与备案预期用途不一致。穴位压力刺激贴备案预期用途为贴于人体穴位处,进行外力刺激,鸡眼贴穴位压力刺激贴标签标注:适用于鸡眼等不适人群,该产品没有注册鸡眼贴商标,与备案预期用途不一致。
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在履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过程中未核对产品说明书、标签载明的信息与备案信息的一致性,其提供的上述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显示,医用退热凝胶(黔东南械备20240099)标示的预期用途为:“用于发热患者的局部降温,仅用于体表面完整皮肤。”,而当事人经营场所销售的焊工医用退热凝胶说明书、标签上除了标注有备案的预期用途外,扩大标注“使用人群:适用于眼部用眼过度、眼干、眼涩、眼疲劳、黑眼圈、视力模糊、酸胀、异物引起的发热肿胀等不适人群。”,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穴位压力刺激贴(黔东南械备20240097)标示的预期用途为:“贴于人体穴位处,进行外力刺激”,而该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上除了标注有备案的预期用途外,扩大标注“使用人群:适用于鸡眼等不适人群。”,与备案信息不一致。穴位压力刺激贴(黔东南械备20250013)标示的产品名称“穴位压力刺激贴”,而该医疗器械产品说明书、标签上有“鸡眼贴”字样,与备案信息不一致。以上3种产品货值金额144元,违法所得91.2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说明书、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及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2000元。(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