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天猫投诉 | 投诉品牌 |
天猫-葵花 |
投诉地区 |
青海省西宁市 | 投诉人 |
邱女士 |
投诉诉求 |
赔偿500人民币 |
投诉详情:
3月5日下单的鸡眼膏/医用退热凝胶。下单购买是看到商家展示图3天脱落才下单的,按照商家使用说明用了三天并没有脱落效果。后联系商家又是给出另一个说法,说法为任何产品、药品的使用都是存在有效率和个体差异的,需要使用两周左右才能脱落的意思。展示图明示的三天脱落才下单的,既然任何产品、药品的使用都是存在有效率和个体差异的,那就不要铁铮铮的展示承诺三天脱落!!实际功效做不到三天脱落又要主图展示明示三天脱落,现在又说有个体差异,需要使用两周左右才能脱落。欺诈消费者!!耽误人,害人!
作为消费者是查看商品功效筛选对比之后下单的,既然达不到就不会购买下单 明示承诺三天脱落,实际功效根本做不到。既然做不到,就不要承诺,赤裸裸的欺诈消费者耍消费者! 诉求赔钱(搜索浏览再逐个筛选对比大半天,费时耗力真是搞笑!!耽误人!害人!我奶疼那么久,走路都疼。不是看到三天脱落功效绝对不会购买!欺诈消费者,让将近90 岁的老人遭此罪,真是气!!!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要求经营者赔偿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