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医疗健康 | 投诉品牌 |
汤臣倍健 |
投诉地区 |
江西省南昌市 | 投诉人 |
邹女士 |
投诉诉求 |
过期的产品换同等新的产品,并罚款1000元,以次警告!罚款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得到健康!! |
投诉详情:
11月30号傍晚,在南昌康美乐观洲大药房购买了一款汤臣倍健产品,多种维生素,过期了将近一个月,药店竟然还买给消费者,可见药店药师这种行为昧着良心,为了给药店谋利,赚取黑心钱害消费者!也请广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保质期再购买!以免被骗!请药品监管局的人多去查查药店,商场饭店等地方,看有没有违规者!假如违规违法请重重罚款!一定要为消费者权益维权!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