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医疗健康 | 投诉品牌 |
黑龙江齐泰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江门市 | 投诉人 |
黄女士 |
投诉诉求 |
按照购买价格赔偿 |
投诉详情:
2023年6月20日 23:58:00 消费者在 百源堂大药房旗舰店 购买了22瓶生理氯化钠溶液,在到货之后的一段时间消费者使用 ,发现商家错误发货 ,错发了一瓶葡萄糖溶液, 在找商家协商之后商家以时间太久, 无法寻回记录为由 ,拒绝负责。
我认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中第五章第五十八条:药品经营企业零售药品应当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应当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应当标明产地。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负责本企业的药品管理、处方审核和调配、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