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医疗健康 | 投诉品牌 |
减肥中心服务费 |
投诉地区 |
河北省保定市 | 投诉人 |
蔡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还费用 |
投诉详情:
经过双方商议 ,我方在甲方健身服务公司接受为期六十天的减肥运动。由于我方客观原因提前38天结束活动。 与减肥教练葛一凡电话沟通退还剩余天数的费用,未达成一致。 现申请退还剩余天数费用4420.60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