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淘宝网投诉 | 投诉品牌 |
淘宝网88vip年卡充值 |
投诉地区 |
浙江省杭州市 | 投诉人 |
刘女士 |
投诉诉求 |
1.全额退款88VIP费用(88)元。2.维权期间不敢使用淘宝的会员月卡时间顺延。3.纠正违规条款,退卡门槛虚设套路多 | ||
投诉详情:
1. 淘宝88VIP年卡充值欺诈性诱导升级与权益降级**
本人一直使用88VIP月卡并自动续费,于2025年6月12日月卡存续期间,在和淘小蜜客服明确承诺“月卡天数将续入年卡”后,将88VIP月卡升级为年卡。但升级后系统自动分配为“购物卡”,而本人实际需求为含音视频会员的“生活卡”。经查证,购物卡与生活卡均含高德权益,但客服以“已绑定高德”为由拒绝更换,此理由无合理依据。
2. 恶意拖延退卡并虚构退卡门槛
首次退卡申请(升级后10分钟内)被拒,客服要求“等待消费券失效”(称6月14日失效);
6月15日再申请,被以“未确认收货”为由拖延;
6月19日所有订单确认收货后,又以“消费券未使用”为由拒绝。
上述理由均与《淘宝88VIP会员服务协议》规定的退卡条件(7天内未使用权益,本人月卡还有8天到期)直接冲突。
3. 不当扣费与权益剥夺
淘宝收取我月卡+年卡双份费用,但退卡时仅愿退10余元,声称“消费券已使用”;
消费券实为月卡期内领取,与年卡权益无关,淘宝混淆两卡期限逃避责任;
年卡升级后本人未使用任何专属权益,符合全额退款条件。
淘宝平台违法违规事实
1.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信息应真实全面,客服对卡类型差异未履行告知义务;
第二十六条:格式条款不得排除消费者权利,淘宝以“绑定高德”等单方规则限制退卡无效。
2. 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自动续费需显著提示,淘宝未明确提示升级将自动分配卡类型;第十二条:拖延履行退货义务属禁止行为。
3. 滥用“7天无理由退卡”规则
会员服务属数字化商品,但本人未激活年卡任何权益(仅绑定高德为生活卡/购物卡月卡共有权益,且在月卡存续期间)应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淘宝却以商品退货规则套用于服务,显失公平。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