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网购投诉 | 投诉品牌 |
饿了么-百威啤酒 |
投诉地区 |
天津市天津城区 | 投诉人 |
王女士 |
投诉诉求 |
希望天津世纪华联南开中心店根据法律(食品安全法148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55条)对于销售过期产品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
投诉详情:
2023年12月6日下午在饿了么平台的世纪华联超市南开中心店 购买百威啤酒1箱6瓶和单独2瓶,消费金额30.01元。商品到货后晚上发现一箱6瓶啤酒为临期商品(生产日期2023.7.19 有效期6个月),单独2瓶啤酒为过期商品(生产日期2023.5.19有效期6个月,有图,瓶子没有扔),联系饿了么平台,平台拒绝赔付,但可以联系商家。商家即刻回电,我让商家普货架察看点没是否有过期啤酒正在销售,商家表示没有,店内啤酒均为7月生产,没有5月份批次,且多次强调自己不知道,不知道店内销售过期产品情况。电话谈话毫无意义,相当于没有解决措施,双方谈话不愉快,挂断。2分钟后,商家发起退款,全单退款,理由是客户不想要了。后饿了么平台联系我解决,说会赔付20元饿了么代金券,我不同意。饿了么表示不同意就什么赔付都没有,他和商家只是合作关系,商家表示不赔付,对于过期产品仅退款。于是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认为,销售过期产品,商家应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对消费者进行最低1000元赔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地55条,对消费者进行最低500元赔付。
现商家联系我,告诉我店内没有5月份批次过期产品,全部为7月份批次临期产品。拒不承认过期产品为他店铺销售,且让我可以投诉到工商局来查(他已经把过期产品收起来处理掉了,就算我投诉到工商局也一定查不出来)。我觉得非常委屈,且感觉商家漠视法律,对消费者极度不负责,商家和饿了么平台推诿责任。望有关部门查处,感谢。(可随时补充订单截图及过期产品图片,均有保留)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