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网购投诉 | 投诉品牌 |
微商-新百伦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韶关市 | 投诉人 |
吴女士 |
投诉诉求 |
要求商家赔付损失费用给我 |
投诉详情:
2023年11月20号在微信微商上购买2双鞋子,11月25日到货后查看与我当时要的款式不一致联系了商家退换商家不肯,商家并且表示下单后是不退换的,这个商家没有在我下单时告知我,我并不知情,而且我与商家联系时商家告知我,我要的款式没货了,这个也没有提前通知我,已经与商家协商过了换款式商家也不肯,表示说发货都是有编码的,退换不了,我再次询问商家,货物有订单编码,我也有发送我要的鞋子款式照片给你,为什么能出错?商家一直逃避问题,一直不回信息,现在我只能维护我自己的利益!我现在要求赔付损失!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