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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音乐剧《将进酒》 |
投诉地区 |
四川省 | 投诉人 |
常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 |
投诉详情:
2023.10.26,我于“四川大剧院票务”微信小程序平台上购买了一张2023.12.219:30的音乐剧《将进酒》的门票。 购买后发现并非我想观看的场次,遂电话至主办方咨询是否可以退票或改签,主办方客服拒绝。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今日该场演出刚刚开票,我于此时提出退票,并不影响主办方二次销售。售票平台不能退改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转让的合法权益,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