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TCL电视投诉 | 投诉品牌 |
TCL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于先生 | |
投诉诉求 |
及时修理,不得随意高价收费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1年5月14日,在济南市山水大润发购到TCL液晶电视一台 (型号L40V10FBE)。
2013年下半年就开始出现故障,先是图像不清,后来又出现图像闪动, 现在又出现噪杂声不断,致使刚安装的机顶盒,被干扰得无法正常工作。TCL的检修人员上门检查,发现2处零件故障,提出要修理必须再交210元检修费和480元零件费!难道TCL作为正规厂家的产品,其质量就仅仅能保证用户使用2年多吗?这样质量的电视机,今后谁还敢再去购?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