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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险意外险理赔难的问题

2022-03-17 22:37

产品类别
其他
产品品牌
平安保险
产品型号
平安财险饿了么蜂鸟众包骑手综合险之个人意外险
投诉地区
江苏省
生产企业名称
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杨浦支公司


投诉详情:
事故发生日期为2021年4月29日22点20分,在无锡市新吴区新鸿路非机动车道与违停重型厢式货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受伤,电瓶车受损。本人于2021年6月于上海复旦大学眼耳鼻喉医院做鼻骨整形手术治疗,于2021年8月15日于无锡市人民医院确诊脑脊液鼻漏,2021年8月24日去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残,2021年9月10日鉴定所鉴定结果伤残10级脑脊液鼻漏。2021年10月10日全部理赔资料邮寄至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杨浦支公司理赔部。 从去年10月10日提交全部资料至今已经整整158天,审核个理赔资料需要这么久吗? 去年11月1日告诉本周结案,11月25日又来个第三方调查。 12月28日告知还没有第三方调查结果。 12月30日告知已经在处理。 1月20日告知一张A4纸有两页病历不行,我重新提交资料。 告知年前出结果,最后年前一点消息没有。 2月10告知鉴定书日期有误写,已重新做补正意见书。 3月4日告知需要委托鉴定的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理赔书才能理赔,还告知鉴定时间过早,保险条款第二条意外伤害伤残保险责任规定事故发生之日起至180日后才能做伤残鉴定不符合保险条款为由要求少赔。 而保险合同条款是 二、意外伤害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 0083-2013,以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保险公司明显想搞最终解释权,解释内容不符合保险条款。 3月11日第三方调查再次调查康复情况。 3月15日对方理赔员再次来点沟通,最后沟通意见为10级伤残赔付10%,我们做让步,同意理赔员提出的10级伤残按8%赔付。等待保险公司理赔意见 3月17日再次咨询平安保险公司,对方理赔部回复我们拒绝沟通,但我们一直在等消息怎么就变成拒绝沟通了。同时告知保险理赔金从10%降为5%,否则不予理赔。保险公司屡屡提出要求,却屡次更改之前的意见。 总之目前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理赔部给出的理由确实不想理赔或重新鉴定。首先不认可鉴定那么。第一,为什么不在收到我全部资料后第一时间提出重新鉴定的问题。第二,为什么事故发生至今350多天了才提出重新鉴定的问题。如今在提出是不现实的,既然当初没有及时提出重新鉴定的问题。就可以认定为贵公司理赔部已经默许鉴定书的鉴定意见。既然默许了鉴定意见,那么就应该按相应的保险责任承担相应的伤残保障金。 同时根据保险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保险公司收到理赔资料后应及时作出核定和不符项应一次性通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还明显违法了保险法。 如今我本人都已经给予了相应的让步,而平安保险公司却步步逼近这是不可忍的。既然在保险责任内就应尽快理赔,而不是处处找不到实质性的理由,却想少陪。作为一名众包骑手,没有任何保障,而骑手险是我们的唯一保障,理赔却如此之难。 本人诉求就是平安保险公司理赔部应尽快赔付我的伤残保险金,并且我的底线不能低于8%*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65万*8%=5.2万。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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