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奥迪投诉 | 投诉品牌 |
一汽奥迪 |
投诉地区 |
天津市天津城区 | 投诉人 |
马女士 |
投诉诉求 |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行赔偿。三倍赔偿。 |
投诉详情:
我于2023年10月在天津中升裕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Q3,同时销售向我推荐三大件无忧保养套餐13800元,2024年1月要求首保前售后通知我说该店没有做1.5T车型保养的权限,特意强调首保和其他保养都不能做。我申请该店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赔偿我三倍费用并将本金退还与我。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