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暖通行业 | 投诉品牌 |
半岛阳光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杨先生 | |
投诉诉求 |
按发票上注明换新的换热器并赔偿损失 |
投诉详情:
我于2013年7月13日在威海市鑫隆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的半岛阳光牌家用1.1m换热器,此换热器由烟台市牟平区美乐换热器加工厂生产,当时承诺我方换热器质量问题,5年内包换,8年内保修并在购物发票上注明。现因换热器质量问题导致我家卫生间装饰材料全部被水泡,而当时的经销商现在不负责,生产厂家也不负责。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