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广州市晟辰影视科技有限公司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广州市 | 投诉人 |
吕女士 |
投诉诉求 |
期望解除合约 |
投诉详情:
2024年2月18日,于青团社兼职软件上看到该影视公司的招聘信息。签定了不合理条约。购买了该公司旗下的电子课程。该商品为先用后分期付款,并保证如果课程结束后,效果不明显我可以取消。但合同内容显示,如果订单数量较少,需我本人自行承担,与当时协商的条件不符。并且我中途取消,还要赔偿违约金。现我申请解除条约。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