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旅游教育 | 投诉品牌 |
顺丰速运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朱先生 | |
投诉诉求 |
按原价赔偿并承担相应损失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6年2月13日通过微信下单,快递员上门取件邮寄手表一块价值2349元,微信下单并没有提醒需要保价,快递员上门收件也未提出贵重物品需要保价,后被快递公司遗失,快递公司先提出运费的7倍赔偿,而后又提出500元,向邮政管理局申诉后,提出700元赔偿,目前双方无法协商。恳请贵司介入处理。谢谢!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