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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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大剧院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诉人 |
戴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票并三倍赔偿 |
投诉详情:
坪山大剧院推介的维也纳皇家爱乐乐团新年音乐会(演出时间:2023年12月25日20:00),推文是虚假宣传。具体如下:一、经查询,该乐团并非“欧洲非常活跃的团体之一”,乐团成员也并非来自“世界各大交响乐团或是世界各国最高音乐学府毕业的音乐家”,成员更未“获得国际性知名音乐比赛的奖项”。二、坪山大剧院官方公众号推文采用“高超的技术”“完美演绎的声音完美”等极限词进行不实宣传。三、推文上介绍的乐团指挥,在2020年其他推文中介绍是维也纳管弦乐团音乐总监,在这个音乐会上摇身一变就变成维也纳皇家爱乐乐团的音乐总监。随后,我联系坪山大剧院给出的客服电话0755-89336660/61/62,但一直无法联系上。再次联系官方微信管家,管家表示需要核实后再无下文。
综上, 我的诉求是:一、依法对“坪山大剧院”及其推文中推介的“维也纳皇家爱乐乐团”违反广告法的宣传行为进行处罚;二、坪山大剧院及维也纳皇家爱乐乐团应退还我购买音乐会门票的560元,并依据《消费者权益法》相关规定赔偿三倍损失。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