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only水乳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诉人 |
田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 |
投诉详情:
于11月30日购买商品,收到货后打开查看没有小样且水乳没有单独包装,所以直接申请了退货退款,于12月5日寄回但由于个人原因无意变成到付,于是积极联系快递工作人员支付运费,但被告知商品因拆了塑封拒收三次,况且正常情况下化妆品有两层塑封,还有一层是水乳本身的,此商品并没有在支付页面必经流程明确标注拆开套装的塑封概不退换!而是在不显眼的角落里发给我。因此第一时间退回。如果不打开质量问题很难被发现,无法检验商品,与商家商家多次沟通,要求退货退款,无果。商家实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退回商品完好”给出的界定: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包括商品自身、配件、商标标识、使用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的合理拆封不影响商品的完好。中国普法公众号推文中 最高人民法院一庭庭长郑学林明确表示:商家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拒绝退货,以消费者已拆封、检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没返还消费者支付款,经营者有上述行为超过十五日,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