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痘医生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 | 投诉人 |
苏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还她们当初约定如果两年内不能祛斑就退还所有款项,以及贷款的利息 |
投诉详情:
医美行业,当时我在深圳实习,脸上有斑就找祛斑的项目,后期发现痘医生可以以9800的价格祛斑还可以在两年期内没有做到祛斑就退还所有款项,就办理了一个。后期因为继续升学原因回到崇左,她们帮我办理了转店到南宁朝阳广场的分店,结果人家要我重新交费一万多才能去办要求半年时间才能做到,原有的项目拿出来发现店家给我做的是红蓝光祛痘项目。南宁商家以我做的不是祛斑项目拒绝给我祛斑,又或者交一万多块钱才可以祛斑。深圳商家以我已经转店的理由拒绝跟我调解。当时确认这个价格能祛斑才办理的项目,结果需要我重新交钱,且我也没有得到祛斑祛痘的效果。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