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吉庆有余 |
投诉地区 |
北京市北京城区 | 投诉人 |
李先生 |
投诉诉求 |
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
投诉详情:
我想投诉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夸大宣传,业务员当初卖保险时的承诺与保险到期后我所得到的收益严重不符,致使我受到经济损失,被骗20年,保险公司要我拿出20年前业务员给出的承诺的实证,我无法找到,我对保险公司这种处理问题的态度不能接受。
当初业务员卖保险代表的是新华人寿,新华应该为业务员为业绩夸大事实哄骗客户签合同的错误承担责任进行赔偿,我觉得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保险公司应有的态度,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直在推卸责任,辜负广大客户对新华人寿的信任!我的保险是吉庆有余两全保险分红型,20年,年交5100,保额为10万,当初购买时业务员承诺保险期满后能得到17万元左右,但20年后的今天我却只得到了13.7万,数额相差巨大,我无法接受,我认为业务员是新华的员工在外签合同的一言一行代表新华,新华理应为员工犯下的错误承担后果,而不是推卸责任,刁难消费者,我的诉求是新华保险向我赔礼道歉并且适当补偿我的损失。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