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他行业 | 投诉品牌 |
中国移动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鲁先生 | |
投诉诉求 |
希望威海移动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 |
投诉详情:
我是中国移动客户,从2001年一直用的移动号码,开始由于工作需要在移动营业厅办了两个手机号,在近年有一个手机号没用被移动公司注销,前几天去威海移动营业厅查询该号码是空号,也能查到之前的记录确实当时是我使用的,现在也可以正常办理,但是说我原来用的号码后两位是连号属于靓号我要想继续使用每个月最低消费58元,而且二十年不能转网,我就纳闷该号码我原本就在移动营业厅正常办的号码也用了多年也没说是靓号这么一说,现在莫名说是靓号要想使用必须接受他们捆绑的最低消费和霸王条款二十年不让转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但是威海移动为了达到自己谋利的目的要求必须捆绑58元最低消费,不从提升服务为出发点留住客户,而选择二十年不让转网的霸王条款,让客户接受他们不合理的条件,他们所谓的靓号完全他们凭空说的,没有法律依据,希望威海移动停止侵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