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汽车投诉 | 投诉品牌 |
新能源汽车小鹏P7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佛山市 | 投诉人 |
林女士 |
投诉诉求 |
期望广州鹏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鹏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补偿相对应的优惠5千元优惠补贴。 |
投诉详情:
我们去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鹏悦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车,销售告诉我们广州黄埔区有汽车补贴,去广州黄埔小鹏交付中心提车,可以享受黄埔区补贴5千元。
于是我们8月10日支付了购车定金5千,8月14付清余款。8月16日拿到小鹏的盖公章的优惠活动凭证。但是之后我们网上申请补贴时发现优惠活动额度为零。为此我们多次打电话给小鹏汽车售后协商,要求给予补偿我们相应的补贴,但是和大良街道鹏悦汽车销售公司和小鹏汽车售后协商无果。对方现在咬定告诉我们说了优惠不一定有。现在我们才查询知道到这个黄埔补贴活动时间是2023年6月18至7月18日。资料上传时间截止为9月15日。 既然黄埔补贴活动是6月18日到7月18日,那么大良鹏悦汽车销售就不要在8月份我们看车的时候诱导我们说有黄埔汽车补贴领,我们在交定金时应该告诉我们补贴活动7月份时间已经过了,而不是8月10日交了定金之后说不一定能领得到补贴。利用使人误解的优惠补贴手段诱导消费者签定金,去黄埔交付中心交余款,家里3人跑了3天5人次,单程70公里。商家的优惠活动结束时间在前,宣传我们购买的时间在后,商家应该仔细审核优惠活动时间和持续时间。 由于限时优惠的特殊性,消费者在优惠期间做出的意思表示是基于商家公开的优惠信息做出决定的。应该视同对商家限时优惠的承诺,基于诚信原则,商家应该忠于公开的优惠信息与消费者履行合同。如果消费者不能得到优惠,商家应给予同等条件的补偿。 经营者不得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优惠手段诱导欺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
为此,我们深感被商家诱导欺骗,要求补偿5千元优惠。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