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汽车投诉 | 投诉品牌 |
西藏喜马摩托车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张先生 | |
投诉诉求 |
赔偿住院费用及精神损失费,车辆维修费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17年5月26日在渠县三汇镇光伏三轮车销售门市购买了一俩喜马牌电动三轮车,车架号:TD2017A1111,电机号:17041567240H,在2017年7月26日晚下坡行驶中,刹车杆突然断裂,车辆失去控制,造成车辆损坏,人员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身体及精神和财产多重损失,住院花费20000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