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服饰鞋帽 | 投诉品牌 |
莆田产aj |
投诉地区 |
福建省莆田市 | 投诉人 |
姜先生 |
投诉诉求 |
退货或赔偿120元 |
投诉详情:
本人于2024年1月7日,与微商“小P潮鞋”花460元购买莆田aj一双(有截图),收到货后于2024年1月16日试穿,走路五分钟后,鞋舌不正常拱起并在鞋内形成尖角,戳得脚面疼,因上班匆忙未换鞋,到工作单位后脚面红肿疼痛。与客服沟通,客服并未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因影响二次销售,本人未提出退换,提出希望赔偿120元,客服拒绝赔偿。以上均有截图证明。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