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服饰鞋帽 | 投诉品牌 |
周六福 |
投诉地区 |
广东省深圳市 | 投诉人 |
张女士 |
投诉诉求 |
退货退款 |
投诉详情:
周六福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欺诈诱导消费,在2023年12月30日15点40分,本人在深圳市龙华区周六福(龙华店)内,购买足金项链,花费1664元,全程未知晓克重,且购买时问导购,回复说不按克,导致我在不知晓克重的情况下购买了一口价黄金,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二条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1,隐瞒金饰克重,购买时询问了克重,柜姐未告知,购买后也未给予写有克重的标签,本人所购买的产品未“明码标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该商品未标明,购买过程中多次询问并拒绝回答,有意遮挡标签里面克数。
2,存在“诱导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一口价黄金不标注克数,并以妇女节各种优惠为由,目的在于让消费者不知道实际的金重或者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3.“未主动开具发票“只要消费者与商家的买卖关系成立,商家就必须给消费者开具发票,这是商家的法定义务店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4,霸王条款,售出不退此项为霸王条款,已违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 诉求: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