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苹果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苹果 |
投诉地区 |
江苏省苏州市 | 投诉人 |
张先生 |
投诉诉求 |
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 为五百元。来进行赔偿 |
投诉详情:
开始低价引诱你,说2099可以买苹果13promax,签字前说手机除了不能倒卖以外随便玩,签字付款2099而且不让退钱。签完后又说这手机是合约机,只能用指定手机卡提供的5g网络,套餐最便宜一个月158,如果不是则锁机,需要到他这花钱解开。让我自己选择加价买其他手机,还是继续使用这个。不让我退款,逼我加价购买其他机子,结果我加价六百,总2699,买了台二手苹果xr64g,市场价1399左右。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