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本轮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最严、最细、最实举措,全面加强药械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筑牢疫情防控坚实防线。
一、加强部署、明确监管责任
制定印发《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等,全系统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药械质量安全监管。
二、签订承诺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线上方式组织全市1906家零售药店和22家医药连锁总部签订 《疫情防控和药械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确保疫情期间药品及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稳价保供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药械经营企业在联防联控中的作用。
三、升级药店防控措施,暂停销售四类药品
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按照市疫情指挥部要求,自2月18日起,全市零售药店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类药品。进一步升级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充分发挥药店“哨点”作用。同时,要求零售药店张贴“暂停四类药品销售”提示,并做好购药顾客解释,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四、倡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市场供应需求
向全市药械经营企业发出倡议,要求各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畅通进货渠道,保证药品及防疫物资供应充足,并积极奉献爱心,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做有为民情怀、有奉献意识、有担当精神的本土企业。据统计,捐赠防疫物资累计107.5万余元。
五、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防控落到实处
各旗县区局全员下沉,投入疫情防控,全面加强对辖区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扫码、测温、戴口罩、1米线排队、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四类药”停售等各项防控要求,市局10个督查组和局领导包联组每日对各旗县区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本轮疫情中,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检查药械经营企业和疫苗接种单位6587家次,针对检查发现的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责令停业整改零售药店46家,立案2起,问题企业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督导检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四个最严”要求,抓好疫情防控、监测“哨点”以及防疫物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网,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