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秦皇岛嘉佰伦酿酒”或“当事人”)因涉生产的食品标签虚假标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10800元。
冀市监秦处〔2025〕130322250000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7日,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举报单,内容为当事人生产的拉图迈巴克锦上添花甜红葡萄酒超范围使用苋菜红,用配制酒冒充葡萄酒违反《产品质量法》等问题。2025年7月1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有该批次涉案产品。经查询生产记录显示,曾生产过该款产品,经查看该款产品所标注信息,标注的产品类别为配制酒,标注的标准也是该公司配制酒的企业标准。但该款产品背标上标注了“拉图迈巴克锦上添花甜红葡萄酒”字样。
经秦皇岛市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共生产了涉案产品2批次,共计240箱,根据当事人口述及委托加工合同显示,每箱(件)20元。共计货值4800元。
综上,当事人生产的食品标签虚假标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的食品标签虚假标注的违法行为。昌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800。共计罚没10800元。(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