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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中意食品因涉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被查

2025-12-24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呼伦贝尔市中意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中意食品”或“当事人”)因涉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没款2450元。

  扎市监河西处罚〔2025〕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9月25日,河西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接到内蒙古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投诉人称在超市购买当事人生产的玫瑰味五仁月饼产品配料表中标注糖玫瑰作为配料,该产品标签未明确所添加的糖玫瑰是否为重瓣红玫瑰,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情况属实。

  经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投诉人购买的玫瑰味五仁月饼和特级五仁月饼确为当事人生产,负责人称这两款产品均为该公司旧包装产品,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包装时未注意使用了部分旧包装。玫瑰味五仁月饼共生产55箱,15盒/箱,其中旧包装64盒,旧包装玫瑰味五仁月饼共销售30盒,剩余34盒,销售价格为10元/盒,特级五仁月饼生产42箱,15盒/箱,其中旧包装35盒,旧包装特级五仁月饼销售15盒,剩余20盒,销售价格为10元/盒。故涉案货值为990元,该公司生产的产品销售群体为经销商,故违法所得为45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4.1.3.1和《月饼质量通则》(GB_T19855-2023)9.2:的规定,构成使用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5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