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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极鹿商贸因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查

2025-12-24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根河市极鹿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根河极鹿商贸”或“当事人”)因涉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

  根河市监处罚〔2025〕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10月28日,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店货架上有1盒乐芭迪牌野生蔓越莓花青素浆;1盒乐芭迪牌野生蓝莓花青素浆均已超过保质期。

  经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乐芭迪牌野生蔓越莓花青素浆和厂家免费提供了1盒,厂家提供的电子报价单上合作协议价50元/盒,乐芭迪牌野生蓝莓花青素浆厂家免费提供了1盒,厂家提供的电子报价单上合作协议价65元/盒。没有销售过,所以没有销售记录,厂家免费提供的样品,无进货凭证,可以提供电子报价单、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述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为115元。当事人陈述上述食品未曾销售过,也未造成过危害后果。由于当事人没有做销售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1盒乐芭迪牌野生蔓越莓花青素浆、1盒乐芭迪牌野生蓝莓花青素浆;2.罚款5000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