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满洲里市路起通驾驶员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满洲里路起通”或“当事人”)因涉发布违法广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680元。
满市监处罚〔2025〕1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6月18日,内蒙古消保中心转交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边城资讯(mzlbczx)公众号“驾校招生!好消息,没有驾照的朋友看这里”广告中有“驾照包过”广告词语,该广告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根据上述线索,执法人员经与边城资讯(mzlbczx)公众号的经营人当事人进行核实,确认了上述广告发布人。
经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在边城资讯(mzlbczx)公众号“驾校招生!好消息,没有驾照的朋友看这里”广告中有“驾照包过”广告词语,该广告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的保证性承诺。该广告发布发布39次,发布时间2023年11月至2025年7月,共计支付广告费1170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满洲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680元。(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