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2022年5月6日,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食品、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回顾:
2022年3月9日,泉州市惠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食堂烹饪间的调味品台上有1瓶已开封的海天酱油(草菇老抽),生产日期:20200105,保质期:18个月,截至检查当日已超过保质期9个月。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食堂从业人员于2022年3月7日在餐饮加工菜品(豆腐卤肉)时使用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海天酱油(草菇老抽)。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海天酱油(草菇老抽)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惠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通过本案查处,发现个别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不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要引起教育部门和监管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