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恒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未办理电梯安装告知和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案
2021年10月12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东至县大渡口镇某小区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安装完成22台电梯,其中8台电梯未办理安装告知,22台电梯安装过程均未经监督检验,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在2021年10月15日前改正上述问题。2021年10月18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复查,发现上述问题逾期未改正。
当事人安装电梯前未办理安装告知、电梯安装过程未经监督检验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未改正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2022年1月7日,东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