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消费者吕女士于2021年8月在乌兰察布市卓资县某艺术培训班办理了舞蹈培训班课程,并缴纳舞蹈服装和舞蹈鞋等费用共240元,由于疫情原因,艺术培训班无法正常开展舞蹈培训课程,舞蹈服装和舞蹈鞋也未发给消费者,消费者要求艺术培训班退还已缴纳的舞蹈服装和舞蹈鞋费用,协商无果后。张先生于2021年9月14日投诉到投诉举报平台。
【处理过程及结果】
卓资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立即到某艺术培训中心了解情况,对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核实后,确认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而该艺术培训班认为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开课,开课后即会将舞蹈服装和舞蹈鞋进行发放。卓资县执法大队人员指出,虽然由于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上课,但是艺术培训班未向消费者提供约定的服务,应该将费用予以退还。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某艺术培训中心同意将缴纳的舞蹈服装和舞蹈鞋费用全部退还给消费者,并当场退还费用240元。
【案例评析】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或者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