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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起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2022-03-12遵义市消费者协会
梯子不合格被摔伤 获1.7万元赔偿
     2020年7月31日,消费者卢先生的家属来到红花岗区消费者协会延安路分会投诉称:7月30日上午在红花岗区“某某工具店”内购买梯子一架,拿回家使用时梯子突然弯曲变形,导致消费者从梯子上掉落摔伤,现在医院住院治疗,要求商家进行赔偿。
 
处理过程及结果
     延安路分会接诉后,立即对投诉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投诉人描述事实基本一致,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依据《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多次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经营者支付消费者卢先生17000元(壹万柒仟元整)作为身体损伤的补偿费用;2.款项支付后,双方争议纠纷终止,不再为此事发生任何纠纷。当事人双方对调解结果均感到满意。
      这是一起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销售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第三十九条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等规定,销售者向消费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赔偿是合理合法的。延安分会成功调解不合格梯子致消费者伤害投诉案后,已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案例提供单位】红花岗区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