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霉变火腿肠 获上万元赔偿
2020年5月8日,正安县凤仪镇袁某在该镇某超市以9.9元购买了一包双汇火腿肠(10支装),当他在家中打开时,发现其中有一支有变质发霉的现象,其余的均被污染,霉变的那支已被家中两个小孩打开食用了一部分,袁某通知超市后立即将两个孩子送到县医院检查治疗,超市只负责了医疗费,要求超市赔偿被拒绝,于是,袁某于5月22日向正安县凤仪镇消协分会投诉要求为其维权。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正安县凤仪镇消协分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经查,投诉人袁某所诉其两个孩子住院检查治疗是因吃了在被投诉人超市内所购买的火腿肠有霉变现象是实,双方因此引起赔偿争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四十九条、五十二条及《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消费者袁某提出的赔偿诉求是合理的,该超市理应赔偿袁某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和误工费等损失。
经组织双方反复协商调解达成如下协议:一是前期两个小孩在正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费用956元由被投诉人支付;二是后期两个小孩身体发育异常,经法定鉴定机构检定确与此次食用霉变火腿肠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被投诉人承担相应责任,如被投诉人不承担相应责任,投诉人享有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三是对两个小孩因食用被投诉人售出的霉变火腿肠引发的身体伤害的后期一系列(误工费、住院护理费、医疗检查费)费用由被投诉人一次性赔偿10000元;四是投诉人自达成和解当日起删除互联网(微信朋友圈等)所有对被投诉人所有不利言论。该投诉被投诉人合计赔偿10956元,事后,投诉双方对该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这是一起食品安全引发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看外包装袋。购买食品时,要仔细查看食品的外包装袋,看外包装袋是否完整。二是看食品的三期。所谓三期就是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三是看是否是三无食品。三无就是无生产商、无生产地、 无生产日期,这样的食品千万不要购买。四是看食品的经营环境。尽量到大型的商场、超市和质量信誉好的商店去。五是在购买裸装食品时,必须注意食品是否新鲜。六是在购买食品的时候,要注意索要购物发票。【案例提供单位】正安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