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9日,消费者周某到凤冈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于2019年7月6日在凤冈县龙泉镇斌鑫路“YHB年轻化管理中心”店购买“蒂秀雷斯”系列化妆品使用。使用至2019年8月中下旬发现面部皮肤开始发黑,就向该店主胡某咨询,胡某建议做皮秒(一种电子设备对面部皮肤进行电击)。于是,按照胡某的建议先在凤冈做皮秒一次,发现效果欠佳,胡某建议去湄潭店做皮秒,故又在胡某的陪同下先后两次前往湄潭店做皮秒。
皮秒做过后依然没有效果,胡某仍然建议再去其它店内做皮秒。但周某不太放心,就于2020年3月4日去贵阳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检查,被告知为化妆品导致皮肤过敏,治疗难度较大且不一定能完全恢复。周某回到凤冈后将此情况向胡某做了反馈,双方先后自行协商过两次,都未达成协议结果。现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要求能到正规医院接受治疗,胡某及“YHB年轻化管理中心”负责所有治疗费用。
处理过程及结果
经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一是消协工作人员到现场对该化妆品进行了详细查看(查看了该化妆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产品包装等),从包装标识及相关资料上看未发现问题 (待建议有关部门对该店产品进行检验检测)。二是该店在给消费者介绍、使用化妆品的过程中,没有对消费者是否化妆品过敏进行过敏测试,导致消费者皮肤受到了伤害。产品虽然不存在问题,但并不是对所有消费者体质都适用,经营者未做到审慎义务,对消费者损失存在明显过错。
2020年3月25日,凤冈县消协组织双方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经营者应该承担的权利和义务等;经消协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助消费者叁万元(30000元)人民币,用于消费者医疗补助及相关费用,双方此后不再纠缠此事。
这是一起美容伤害引发的典型案例。由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容保健一直受到众多女性的青睐,此行业且利润可观,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众多客源和高额利润,缺乏专业知识胡乱推荐甚至丧失良知和法律道德底钱,利用各种手段和形式诱骗消费者接受服务消费,导致一些消费者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致使美容保健服务消费纠纷时有发生。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之规定,经营者胡某应当向消费者支付一定费用。
【案例提供单位】凤冈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