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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开商霸王条款侵权 消协帮助获退3万元

2022-03-12遵义市消费者协会
房开商霸王条款侵权 消协帮助获退3万元
     2020年5月21日,消费者陈某来到道真自治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2020年1月9日,在道真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现金3万元与销售商签定了“选房协议书”,定购房屋一套,按规定时间(7日内)交足5万元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事后由于无固定收入,经济来源靠务工,加之母亲生病需要手术,无法交付后期的购房费用。于是多次找房开商协商退回3万元购房款无果,吃不香、睡不着,在万般无奈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在没有抱多大希望试探性地来到了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希望为其解决心中的后顾之忧。 
 
处理过程及结果
     道真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马上到被投诉房开公司进行调查,调取了当事人签订的《选房协议书》,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有关问题调查。房开商开始非常强硬,必须根据签订的《选房协议书》执行,不退还消费者3万元,在反复与房开商沟通无果的情况下。道真县消费者协会并没有放弃,下定了必须要为消费者讨回公道的决心,重新拟定维权思路和方法。
     道真县消费者协会充分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赋予给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决定通过到道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行政部门查询该房地产建设项目是否有非法违规行为,房屋销售是否具备“五证两书一表”的条件;终于查询得知,该房地产建设项目尚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属于违规销售房屋的行为。
    最后,将查询结果及其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等问题告知房开公司,必须退还消费者3万元的选房款,在事实面前,房开公司不得不接受消协的调处意见,退还消费者3万元的选房款。  
     这是一起因预付定金引发的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一些不法商家往往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在签订合同之前,往往消费者对格式合同不了解,也没有时间了解,在不法商家的怂恿下,稀里糊涂就把合同签了;当消费者要反悔的时候,商家就利用消费者签订有合同为借口,拒绝退款或者提供服务,让消费者吃哑巴亏。

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特别是格式合同,要十分小心,不要急于签订合同,要仔细阅读合同的相关条款;如遇有不公平、不合理条款的格式合同要提出修改,或谨慎签订,以免今后上当吃哑巴亏,特别是要交定金的格式合同更是要小心谨慎签订。
    【案例提供单位】道真县消费者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