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行业 |
其它手机投诉 | 投诉品牌 |
乐视手机 |
投诉地区 |
投诉人 |
文先生 | |
投诉诉求 |
要求退款(人民币1349元)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用! |
投诉详情:
我2016-10-02在乐视商城下单,订单号:4094130968158购买的乐2 Pro金色手机,10月5日收到,IMEI码:862142034348612,无法开机,联系客服电话10109000, 6日寄到北京乐视售后,检测结果为换新机, 13日收到新手机,出现问题 20日再次寄到北京乐视售后,检测结果为再次换新机, 28日收到新手机,手机又出现问题,联系客服,11月19日再再次寄到北京,于12月2日接到乐视打来的电话零件暂时没有,同意给我更换一部新手机,直到现在多次催促客服人员电话10109000时,他们都是说我会帮你催促的请你稍等! 直到今天他们没有任何人联系我请求帮助,我现在手机不要了,要求退款及赔偿损失费用!
厂家回复:2017年3月5日09:39:42回电客户,手机已办理了退货,告知客户钢化膜已经使用,影响二次销售,不符合退货条件,客户保护套未使用,告知客户帮其申请保护套退货,申请后12个工作小时内会收到邮寄短信,邮寄后建议保留运单号并回填官网,售后收货审核后乐视退款周期1-5个工作日,客户知晓.
消费者回访:维修了3次都没修好,退款要扣我钢化膜的费用,49元,是你们手机有质量问题,为什么要扣我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投诉网回复:
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监测协作网成员单位,我们会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转发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