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近日,北京京客隆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九棵树店因涉嫌存在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没款6200.91元。
2024年10月12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显示生产日期20240906的义利五仁自来红月饼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依据检验报告可以认定当事人经营的义利五仁自来红月饼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义利五仁自来红月饼的供应商资质,进货票据,供货协议,可以认定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抽样单、当事人进货记录、销售记录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可以认定该批次义利五仁自来红月饼当事人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9月18日共购进90袋,货值金额共计1200.91元,违法所得共计1200.91元。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00.91元。(张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