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9日,宜宾市叙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液化石油气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正在对待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瓶的瓶阀进行更换。从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和操作流程显示,该公司涉嫌存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行为。为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对涉事的气瓶、附件及工具依法分别进行了扣押和封存,并于2023年10月7日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8月至2023年9月15日期间,共对31只气瓶的瓶阀进行了更换,在更换过程中未按《TSG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对待充装的气瓶更换瓶阀时未使用力矩扳手或力矩阀机进行操作,未对气瓶进行空气置换、瓶阀更换以后未经检验直接进行充装,在液化石油气气瓶的充装前后,未严格按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检查项目、无检查记录。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2024年2月18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4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