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鄂伦春市场监管局查处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某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作销售食品案
2023年3月22日,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某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作销售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3年3月13日,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对鄂伦春自治旗大杨树镇某烧烤店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作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当事人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制作销售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鄂伦春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通过本案的查处,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强化在日常经营中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严格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