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向日葵幼儿园有限公司无证经营餐饮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作出没收涉案食品及违法所得并罚款2.24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4日,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向日葵幼儿园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无证经营餐饮。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2月17日在未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为儿童提供午饭,截至案发共营业17天,违法所得0.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明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本案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开展餐饮服务,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幼儿园餐饮领域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儿童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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