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督检查,查明乳山市恒源气体有限公司未取得液氧气瓶充装许可擅自从事液氧充装活动,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非自有产权气瓶,错充、混充气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250000元。
乳山市恒源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气瓶充装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被罚款250000元
2022-05-31威海市场监管
中国品牌与防伪杂志\中国消费品质量投诉网讯 本刊记者从5月30日的公众号—— 威海市场监管获悉,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威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5月30日在官微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案例称:乳山市恒源气体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氧气瓶充装和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