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兰坪县供销社八十一社区综合服务社销售不合格复混肥料案
怒江州兰坪县市场监管局查实,兰坪县供销社八十一社区综合服务社销售的金沙江牌复混肥料不符合GB/T15063-2009标准要求,判断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检权利,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已经销售386袋,违法所得6948元,库存404袋,货值金额为4802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没收不合格复混肥料404袋,没收违法所得6948元,处货值金额2倍的罚款96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