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泰安马拉磨油脂调料有限公司生产油脂酸败的食品案
2022年1月27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泰安马拉磨油脂调料有限公司生产油脂酸败的香油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款合计6.5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23日,泰安马拉磨油脂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石磨香油(芝麻油)经抽样检验,酸价(以KOH计)项目不符合 GB/T8233-2018《芝麻油》要求,同时不符合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生产该批次产品10桶(1L/桶),已经全部销售完毕,销售价32元/桶,产品货值金额320元,违法所得320元。当事人生产油脂酸败香油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泰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酸价是脂肪中游离脂肪酸含量的标志,也是衡量脂肪质量的重要标志。酸价越小,说明油脂质量越好,新鲜度和精炼程度越好。如果酸价过高,则会导致人体肠胃不适、腹泻并损害肝脏。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用油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利于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活动,引导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